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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八角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明春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索 引 号:011500713/2020-140010 主题分类:其他 发布机构: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 发文日期:2020年08月21日 15:55:00 名  称: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八角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明春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文  号: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1日 15:55:00

日前,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对松柏镇八角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明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明春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以借为名长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发包村集体土地,违反规定使用生计基金;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涉嫌犯罪。

陈明春党性原则丧失,道德底线失守,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审查调查时,仍不思悔改,无视纪律规定,串供堵口。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这一为群众服务的岗位当作为个人及亲属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神农架林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明春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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